近日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安排1000万元对我省新加入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进行资助,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我省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可申请补助。
据了解,我省1000万元的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福建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使用国内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旗下“出口通”、“淘宝商城”服务和开展闽货电子商务推广活动。其中对新增使用阿里巴巴“出口通”服务的企业,每家给予1万元首年服务费资助,拟按企业服务协议签定时间先后顺序资助100家企业;对新增使用“淘宝商城”服务的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首年服务费资助,拟按企业服务协议签定时间先后顺序资助450家企业。